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0-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合并利润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4)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项目。
2、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1)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1、公司根据《修订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亦无须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和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和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通知》和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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