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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开拓融资渠道,提升资产的运营效率,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16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全资子公司天津新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纶”)、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纶”)相关固定资产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港中旅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不超过6年。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或直租,承租人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公司用于融资租赁的租赁物标的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新纶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轻二街721号的固定资产;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位于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188号的固定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90)。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金租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兴业金租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兴业金租将所持有的公司债权及其从权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东方资产,标的资产本金余额为3.39亿元。兴业金租对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予以确认,东方资产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债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港中旅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款项已全部结清。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债权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债权转让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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