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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及结果:一审驳回起诉;计划放弃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1478.4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所涉案件是上市公司基于购买的私募基金产品未能如期兑付而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相关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相关投资无法收回,可能会影响公司相关期间业绩。

  2020年4月8日,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0113民初22901号、(2019)沪0113民初22902号],裁定驳回公司起诉。

  上述案件,是公司于2019 年10月11日就认购的“良卓资产银通2号票据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产品)发生重大违约事件而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关联主体提起的民事诉讼。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因公司认购的基金产品发生重大违约事件,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及其控股股东等主体就投资本金及收益兑付、担保责任履行等事项多次沟通。在相关沟通未能取得预期实质成果的情况下,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关联主体上海良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杨骏向宝山法院提起诉讼。

  因公司签署/获得的基金产品相关协议等文件区分600万元本金和800万元本金,故起诉依照相关基础文件,也区分不同本金及其收益作为两个案件分别提起诉讼。

  相关案件具体情况,请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二、一审基本情况

  2020年4月8日,公司收到宝山法院寄送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0113民初22901号、(2019)沪0113民初22902号]。裁定书载明:经查,2019年12月16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对上海良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法院认为: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已对上海良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本案涉嫌经济犯罪,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为宜。据此,宝山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公司起诉。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经与代理律师深入沟通,公司计划接受上述裁定结果,放弃上诉。此前,公司已经按照相关公安机关的要求,及时寄送了案件所涉书面材料。下一步,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力求通过相关刑事程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涉案金额(本息合计)为1478.40万元(其中,公司投资本金14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7.48%)。

  此前,公司业已及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关于对私募基金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如该公告披露,2020年1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发布了关于上海良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案件侦办情况通报,确认公安机关于2019年12月26日对其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已对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季某栋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资金无法收回,可能会影响公司相关期间业绩。

  下一步,公司将积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力求通过相关刑事程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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