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8 证券简称: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9月2日,公司与广东唯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德实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0年2月18日,公司与唯德实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0年2月18日,公司与宿迁雄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昭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尊仁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上协议统称为“原协议”。
2020年4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经与各投资者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原协议,不再执行。
根据2020年4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于2020年4月5日与唯德实业重新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新认购协议”)。
新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如下:
1、协议签订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0年4月5日,公司与唯德实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2、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认购方式及支付方式
(1)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唯德实业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有效发行价格,唯德实业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53,336,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唯德实业认购数量为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的50%,且本次发行完毕后黄建平、谢悦增、邓建华与唯德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30%。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唯德实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金额同比例相应调整。
在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唯德实业认购的股票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3)认购方式
唯德实业将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4)支付方式
唯德实业应于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股份价款缴纳通知(以下简称“缴款通知”)后,按照缴款通知的要求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3、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唯德实业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唯德实业所取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唯德实业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转让时需遵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违约责任条款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本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足额赔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证监会核准后,唯德实业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缴款通知的要求缴纳认购价款的,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如经公司同意,在唯德实业向公司支付其实际缴纳的认购款与缴款通知中载明的认购款差额的5%作为违约金后,公司可按照唯德实业实际缴纳的认购款计算其最终获配股份数量。
如因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等相关监管机关要求,公司调整或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无需就调整或取消本次发行事宜向唯德实业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证券市场或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继续履行本协议对公司或唯德实业显失公平,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实现(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构成客观不能,则双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构成违约。
5、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并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本协议的签署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特此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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