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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徐开兵先生、陈伟岳先生、许刚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202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202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财务报告》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之“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2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字【2020】7-163号《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4,401,954.15元(人民币,下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440,195.42元,母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3,266,328.27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1,000万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11,266,328.2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披露于202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的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中金公司出具了《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2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的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天健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金公司出具了《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以上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披露于202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营运保证,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目的是保证子公司在实现持续稳定经营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相应的融资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担保的三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为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管控,公司整体资金运行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额度有效期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授信有关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申请书等各项法律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的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中金公司出具了《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以上文件详见202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则调整公式为: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0万股,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21,000.00万股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总额及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8,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天健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天健出具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修订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安排、发行申购办法、发行价格、决定设立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

  2、授权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批准、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聘用其他中介机构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3、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协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报、发行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本次发行完成前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可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具体投资安排、募集资金注资方式等进行适当安排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发行结果,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方案及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作相应调整。

  7、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报、发行、登记、锁定、上市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财务指标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10、除第5、7项授权的有效期至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外,其他各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8日下午2: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4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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