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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达利”)累计提供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拟为全资子公司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达利”)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截至2020年4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3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60%,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6.04%。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注册资本:5,2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五金制品、塑胶制品、压铸制品、模具、新能源动力电池结构件、汽车配件、LED灯、节能电器、胶框、导光板、背光、模组、LED支架;国内贸易;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03日

  注册地点: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芜申路168号D幢315室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锂电池结构件、模具、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90%股权

  3、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25日

  注册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南三环北辅道39号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模具、日用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配件、电子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惠州科达利提供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为江苏科达利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为陕西科达利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将视公司、被担保方与合作银行的谈判情况,最终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4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3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未有逾期担保事项。

  五、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营运保证,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目的是保证子公司在实现持续稳定经营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相应的融资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本次担保的三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其中惠州科达利、陕西科达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科达利公司持股比例为90%,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为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管控,公司整体资金运行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惠州科达利、江苏科达利及陕西科达利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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