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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2021年6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28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320,88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00,880,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8,709,433.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170,566.0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0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2月30日出具众环验字(2016)010160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转化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进度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延期的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已建成3000吨生产线,并取得美国FDA认证和美国联邦药典USP六级认证,正在对接国外客户。因该产品应用在医疗领域,国内监管认证部门对该产品测试要求高、周期长,目前还未取得国内相关认证,还不能在国内的医用胶塞行业批量使用。为避免生产线闲置,固定资产增加,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剩余7000吨产能建设进度优化调整,将“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底。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变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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