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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0-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全体职工代表出席了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表决同意选举姜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姜勇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选举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最近二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姜勇:男,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2017年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质量技师,2018年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质中心企划工程师,2019-至今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深圳综合管理部经理。

  截至目前,姜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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