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20-051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万锋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0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9:15-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5层夹层会议室十三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26,542,4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0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26,542,4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4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6,014,4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6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6,014,4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6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0、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0.01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02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03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0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05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06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所有子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万锋、钟小平、李锋、刘秋香、隆晓燕、李玉元、宫臣、骆志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万锋、钟小平、李锋、刘秋香、隆晓燕、李玉元、宫臣、骆志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万锋、钟小平、李锋、刘秋香、隆晓燕、李玉元、宫臣、骆志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4、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万锋、钟小平、李锋、刘秋香、隆晓燕、李玉元、宫臣、骆志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万锋、钟小平、李锋、刘秋香、隆晓燕、李玉元、宫臣、骆志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解除原认购协议并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万锋、钟小平、李锋、刘秋香、隆晓燕、李玉元、宫臣、骆志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万锋、钟小平、李锋、刘秋香、隆晓燕、李玉元、宫臣、骆志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30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隆晓燕、李玉元、宫臣、骆志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30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隆晓燕、李玉元、宫臣、骆志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万锋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万锋、钟小平、李锋、刘秋香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拟向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5、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25.0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6,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万锋、钟小平、李锋、刘秋香、隆晓燕、骆志锋已回避表决。
25.0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542,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4,4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7.01.候选人:选举万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26,542,492股
27.02.候选人:选举钟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6,542,492股
27.03.候选人:选举隆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6,542,492股
27.04.候选人:选举梁甫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6,542,49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7.01.候选人:选举万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014,492股
27.02.候选人:选举钟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014,492股
27.03.候选人:选举隆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014,492股
27.04.候选人:选举梁甫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014,492股
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万锋先生、钟小平先生、隆晓燕女士、梁甫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8、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8.01.候选人:选举向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26,542,492股
28.02.候选人:选举任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26,542,492股
28.03.候选人:选举卢绍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26,542,49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8.01.候选人:选举向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014,492股
28.02.候选人:选举任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014,492股
28.03.候选人:选举卢绍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6,014,492股
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任达先生、向锐先生、卢绍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向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9、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9.01.候选人:选举朱长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26,542,492股
29.02.候选人:选举余君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26,542,49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9.01.候选人:选举朱长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6,014,492股
29.02.候选人:选举余君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6,014,492股
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赞成比例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50%,朱长隆先生、余君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两位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姜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7日,2020年3月1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同兴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同兴达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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