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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39                          公司简称:益丰药房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43,750,303.03元,加上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40,135,304.32元,减去2019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4,522,126.43元后,减去2018年度股东分红113,041,801.80元,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6,321,679.12元。

  公司拟以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以及与健康相关的日用便利品等的连锁零售业务,子公司益丰医药作为公司内部集中采购平台,兼顾少量对外药品批发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包括商品采购、物流配送、仓储管理和门店销售等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置商品中心,负责统计所有门店集中采购商品的需求,并协调子公司的采购计划,制定品类组合计划;子公司商品部负责统计该公司所有门店的采购需求,将集中采购计划报送公司商品中心,并对地方采购需求进行统计和商品采购。各级商品部门在了解门店需求后,进行商品的访价、询价、比价、议价和订价工作,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采购合同。公司采购流程如下:

  2、物流配送

  公司建立了湖南、江苏、上海、江西、广东、河北等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拥有自动输送线、自动分拣系统、电子标签、无线射频拣选、验收系统、智能集货系统等物流业内较为先进的设备与技术以及业务管理模式,强大的物流配送能力为公司的快速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物流支持。物流配送流程如下: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零售和批发。

  (1)零售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九省市共开设了4,752家连锁门店(含加盟店386家),向顾客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健康食品、个人护理用品及与健康相关的日用便利品等商品。公司于2013年开启医药电商业务,2016年成立电商事业群,下设B2C、O2O、CRM、电商技术等电商事业部,以CRM和大数据为核心,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医药新零售业务。

  (2)批发业务公司的批发业务系益丰医药从供应商采购商品,然后向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第三方批发。公司对外批发,主要为公司代理品种分销。

  (三)行业情况分析

  1、人口老龄化提升行业发展空间

  随着社会消费水平持续提升,大众健康消费意识不断增强,大众健康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慢病年轻化等多重因素的驱动下,我国医药市场规模持续提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均持续上升,2018年分别达到17.90%和11.90%,高于国际普遍公认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同时,由于我国人口出生率仍保持在较低水平,未来人口结构中老年人所占比例将继续升高,为药品零售行业提供了巨大的潜在消费群体。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19年药品销售额实现17955亿元。从实现药品销售的三大终端的销售额分布来看,公立医院终端市场份额最大,2019年占比为66.6%,零售药店终端市场份额2019年占比为23.4%,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市场份额占比为10.0%。如果加入未统计的“民营医院、私人诊所、村卫生室”,则中国药品终端总销售额超过20,000亿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三医联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给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最近几年,国家医药卫生主管部门先后出台政策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等,特别是《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明确提出:“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随着药占比、零差率、医保控费、分级诊疗、一致性评价、带量集采、慢病长处方等一系列医改措施的稳步推进,特别是在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保”等政策的探索和推动,医药分开、医院处方外流在新的形势下明显提速,以线下实体药店为依托,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医药新零售模式将逐渐形成。对于药品零售行业而言,以实体药店保障社区健康服务,以O2O模式提升门店服务半径与患者粘性,以新零售电商模式开拓空白市场赢取增量空间,将成为行业的必然发展趋势。

  3、产业政策和资本推动下集中度持续提升

  在产业政策驱动、资本介入、规模化竞争等因素影响下,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全国性和区域龙头企业借助资本力量加速整合,连锁药店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根据国家药监局的数据,截至2018年11月,全国零售药店总数达到48.9万家,其中连锁药店25.5万家,单体药店23.4万家,增幅4.00%,全国药店的连锁率由上年的50.44%提升至52.15%,增加1.71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国药店》

  4、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

  随着“健康中国2030”战略和“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药品流通行业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根据中康CMH数据显示,2018年零售终端全品类市场总体规模达3,842亿元,较2017年的3,664亿元增长4.9%;2018年全国药店门店数共计48.9万家,同比增长7.7%,增长速度创近5年新高,全国药店连锁化率达到52.15%,综合竞争力百强连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42.9%,药品零售市场规模和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运行总体呈现: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规模和连锁化率持续提高,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医药新零售模式不断涌现,医药物流运营效率及服务功能持续提升。

  在GDP持续增长、社会消费水平提高、人口老龄化、城镇化以及消费结构升级等因素的驱动下,医药市场持续扩容,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规模化进程稳步推进。未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药分开稳步推进,医院处方外流明显加快,药品零售行业发展模式和格局加速调整转变,资本市场对企业整合助力不断增强,医药供应链管理服务迅速升级,医药电商跨界融合进程持续推进,药品零售经营模式不断创新,行业发展专业化和集中化趋势不断增强,行业头部企业的竞争优势将持续提升。

  (2)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经济周期性不明显,仅少部分药品品种针对夏、冬季节极端气候环境,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因此,总体而言,药品零售行业相对于其他一般零售行业经济周期性较弱。但是,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以及区域消费者购物习惯等特点,药品零售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明显。对于门店网络布局覆盖范围较广、连锁复制能力较强的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九省市内,华中华东华北区域竞争优势明显。根据《21世纪药店报》的数据显示,公司2014-2019年在中国连锁药店综合实力百强榜排名第五位;根据MDC数据统计,公司2014-2019年在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竞争力排行榜排名第五位;根据中康咨询和《第一药店》数据显示,公司获得2015-2017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力排行榜运营力冠军、2017-2018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力排行榜盈利力冠军、2018-2019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力排行榜成长力冠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营业规模和经营利润的同向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7,617.47万元,同比2018年增长48.6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382.80万元,同比2018年增长30.58%,扣非后增长40.8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2.70%;每股收益1.4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17,527.81万元,比上年年末786,814.26万元增加16.61%;股东权益为450,830.82万元比上年年末405,876.09万元增加11.08%。

  (2)报告期内,根据“区域聚焦,稳健扩张”的发展战略,通过“新开+并购”并重的直营店拓展模式以及加盟店模式试点,新开门店和行业并购持续取得稳健发展。2019年全年净增门店1,141家,其中,公司自建门店639家,并购门店381家,新增加盟店217家,关闭门店96家,至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4,752家(含加盟店386家)。

  (3)专业服务蓝海战略推进,专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持续通过对全员服务心态、专业技能和服务标准化训练以及营销步骤培训和KPI考核,员工专业服务能力、公司品牌形象、顾客满意度和复购率持续提升。2019年,公司培训部门共完成54个新型课件的开发,涵盖服务理念、行为习惯、专业技能、药事知识等各个方面。2019年公司组织发动了4,000余名员工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中1,005人全科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提高了公司员工的专业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储备了充足的专业人才。完善的培训系统是公司门店内生增长的长期驱动力和公司实现行业领先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4)精品战略推进,商品结构和供应链体系持续优化。报告期内,通过商品质量疗效三层评估体系对上游供应链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遴选优质厂家作为核心供应商,在确保商品疗效、品质的前提下,为顾客提供更具性价比的优质商品,截至报告期末,共完成对近600家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体系考察与评估,与近1000家供应商建立了精品战略合作关系,建立了品类覆盖相对完善的精品商品体系;通过对商品购进、仓储、配送体系的完善和优化,在确保商品满足率的前提下,库存周转率和物流配送成本进一步降低。

  (5)公司电商业务持续发展,电商团队日益壮大。报告期内,传统B2C业务依靠供应链优势和精细化运营保持了利润和销售的同步提升;O2O上线门店超过3,000家,覆盖了公司线下所有主要城市,并能快速覆盖并购项目和加盟项目门店,拣货时效、配送时效、订单满足率和人效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CRM系统进一步升级,会员精准营销突显优势,会员深度服务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盈利模式基本落地,新媒体运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内容运营能力快速提升;医药电商运营逐步升级到集团化医药新零售体系,基于会员、大数据、生态化的医药新零售信息系统搭建基本成形。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医药新零售发展成为未来公司业绩增长的新动力。

  (6)承接处方外流与慢病管理持续推进。报告期内,在国家集采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公司与一大批处方药厂家建立了良好的处方药合作模式,建立了专业处方药DTP药房以及慢病管理药房,通过会员体系和顾客服务研究,对慢病及处方药顾客进行分析研究,为患者提供专业化的目标管理、用药指导和用药提醒,提升会员顾客的粘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成DTP专业药房30余家,经营国家谈判指定医保报销品种70个,医院处方外流品种近250个,与近100家供应商建立了DTP/DTC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国家集采品种生产厂家谈判取得重大进展,通过与90多家集采品种供应商深度合作,进一步降低了采购成本,提升了集采品种的竞争力和贡献率。

  (7)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更上一层楼。报告期内,通过技术与流程创新,提升各种数字化、智能化系统赋能业务发展。公司IT研发队伍不断壮大,与外部先进的国际软件公司的合作不断深入,业务中台、数据中台和技术中台组成的三中台战略建设体系逐步形成,公司SAP系统、智能门店POS系统、WMS系统的不断完善,BI系统、财务对账体系、费控报销系统、合并报告系统、员工APP、微信商城、微信公众号、会员精准营销、远程安防及巡店系统等逐步上线,公司业务运作和管理效率不断提升, 并为线下门店带来持续的增量订单和客流;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区域聚焦战略,以湖南物流配送中心为基础,逐步在上海、江苏、江西、湖北、河北等省市推进省级物流配送中心的升级建设,为进一步提升物流配送效率、满足区域市场快速扩张需求提供软硬件保障。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药房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益丰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益丰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益丰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益丰医药公司)等69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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