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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收入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并据此制定公司收入相关会计政策。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二是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三是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四是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和应用指南,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收入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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