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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庆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本次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阶段,公司未来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业务快速扩张的资金需要,本次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5)。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和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和未决诉讼预计负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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