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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0-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宁公司”)和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大风”)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即在任一时点借款合计余额不超过1亿元,单笔资助期限为不超过一年。

  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宁波浙铁江宁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6月25日

  3、注册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祥路 198 号

  4、法定代表人:毛正余

  5、注册资本:7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管道供热;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江宁公司资产合计159,629.48万元,负债合计102,471.8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7,157.63万元,资产负债率64.19%,2018年实现净利润9,208.31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09月30日,江宁公司资产合计156,070.41万元,负债合计102,523.3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3,547.04万元,资产负债率65.69%,2019年1-9月实现净利润-3,610.59万元(未经审计)。

  (2)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5月26日

  3、注册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化工区海天中路655号

  4、法定代表人:董星明

  5、注册资本:121,000万元

  6、经营范围:危险化工品生产(限有效许可证核准的品种生产)。聚碳酸酯、碳酸二苯酯、丙二醇、混醇的生产;聚碳酸酯、塑料合金、塑料改性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技术咨询及转让;塑料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的批发、零售;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浙铁大风资产合计214,618.41万元,负债合计32,149.9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2,468.48万元,资产负债率14.98%,2018年实现净利润26,282.4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09月30日,浙铁大风资产合计203,424.92万元,负债合计31,273.2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2,151.69万元,资产负债率15.37%,2019年1-9月实现净利润-10,316.79万元(未经审计)。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公司拟分次向江宁公司、浙铁大风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即在任一时点借款合计余额不超过1亿元,时间以单笔资金到账时起算不超过一年。

  2、财务资助方式:借款方式。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资金主要用途:用于补充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

  5、资金占用费率标准:鉴于上述两家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收取资金使用费,公司将跟踪监督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浙铁大风和浙铁江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将本议案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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