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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姜瑾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24,0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2%。本次质押后,姜瑾华女士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26,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88%,占公司总股本的6.46%。

  ●姜瑾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阮洪良先生、阮泽云女士、赵晓非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19,1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9%。本次质押后,姜瑾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阮洪良先生、阮泽云女士、赵晓非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26,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26%,占公司总股本的6.4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0年4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姜瑾华女士的通知,姜瑾华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6,000,000股有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了谢叶强先生,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0年4月9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阮洪良先生持有公司A股限售股439,358,400 股、H股无限售股419,000股。

  二、其它说明

  1、姜瑾华女士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姜瑾华女士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薪酬等。

  2、姜瑾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姜瑾华女士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根据质押合同,本次质押不设预警线和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

  4、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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