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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丰林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552号《关于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8月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296,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670,21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786,29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883,919.2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2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76,431,930.6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人民币43,548,011.46元系部分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计人民币22,292,778.81元、其他利息收入计人民币44.85元、远期外汇合同产生的损益计人民币761,725.24元、外币折算差额及外币汇兑损益计人民币20,493,462.56元。其中2019年度定期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计人民币21,380,799.67元、其他利息收入计人民币44.85元、远期外汇合同产生的损益计人民币767,341.63元、外币折算差额及外币汇兑损益计人民币8,753,320.3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18年9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Fenglin Wood Industry (New Zealand) Co., Limited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New Zealand) Limited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于2020年4月8日出具了《对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经鉴证,普华永道中天认为:丰林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丰林集团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出具了《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中信建投对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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