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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2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之联营企业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或者销售水、电、汽、材料、设备制作、安装服务、运输服务、租赁、工程设计等方面。2019年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7,224.65万元,2020年1-3月份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9,670.37万元,预计2020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96,817.29万元。

  2019年全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79,519.70万元,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7,224.65万元,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53.19%,

  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进行了说明。

  2020年1-3月份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9,670.37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4条的规定,达到董事会的审议披露标准,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预计2020年发生关联交易96,817.29万元,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金成先生、焦延滨先生、蔡英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鲁西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聊城交运集团长安货运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资本:1,08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机械设备和化工原料(未经许可的危险品除外)的生产和销售;自有房屋、土地的租赁,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电暖等公共设备的维修,环境绿化工程;种植和施肥机械、作物收获机械的租赁;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企业管理软件的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鲁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205,872.02万元,净资产1,241,062.27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845,819.96万元,净利润165,245.52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名称: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辽河路28号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128,210,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凯

  经营范围:固定式压力容器(含单层高压容器)、无缝气瓶、焊接气瓶、低温绝热气瓶、汽车罐车(含低温绝热罐体)、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含低温绝热罐体)、管束式集装箱、锅炉、船用罐、压力管道特种元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集装箱半挂车和专用车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业管道GC和公用管道GB的设计、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安全阀维修、校验及检测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鲁西新能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66,144.70万元,净资产8,976.16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21,575.22万元,净利润421.52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方名称:聊城市铁力货运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火车站货场西侧

  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6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勇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建材、农副产品(专营除外)、化肥销售;磷矿石批发零售;货运信息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聊城市铁力货运有限公司总资产8,203.16万元,净资产7,564.38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5,621.90万元,净利润1,994.05万元。

  (4)关联方名称:聊城交运集团长安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育路北首北外环以南千千佳物流园区

  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

  注册资本:2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赵海涛

  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类);危险货物运输(3类);危险货物运输(4类);危险货物运输(5类);危险货物运输(6类);危险货物运输(8类);危险货物运输(9类);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公路零担、配载运输;货运站(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聊城交运集团长安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9,518.30万元,净资产395.31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3,171.28万元,净利润217.20万元。

  (5)关联方名称: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西北侧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63,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郭喜文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生产、销售;催化剂研发;来料加工(涉及许可的及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废旧物资回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鲁西催化剂有限公司总资产12,602.48万元,净资产11,688.2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2,757.02万元,净利润4,240.13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方名称: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湾仔港弯道6-8号瑞安中心33字楼3312室

  关联关系: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2,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有关产品进出口贸易;机械、设备及其零件的进出口贸易。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鲁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9,156.99万元,净资产264.76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2,043.09万元,净利润19.84万元(未经审计)。

  (7)关联方名称:鲁西科安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住所: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其他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晓蓉

  经营范围:特种设备、机械装备、常压设备的检验、检测、失效分析、安全评定及相关技术的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监控系统软件开发;石化、电力装置的工程风险评价及控制的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鲁西科安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1,043.38万元,净资产204.35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479.84万元,净利润266.67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之联营企业,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该项议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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