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与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热电”)、山东兴隆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隆盛物流”)签署服务供应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介绍
(1)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希成
注册地点: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路50号
经营范围:轮辋、农业工业用泵、变压器、电机制造;林木的栽培和种植;金银产品的加工及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汽车维修、发电供热;住宿;餐饮;二手房交易信息咨询;汽车零部件、煤炭(不含民用散煤)、钢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程建材、供暖配套物资的批发零售;锁具、压力容器制造;代理报关报检;医疗服务;综合体育娱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琳
注册地点: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芮里村南
经营范围:发电;售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山东兴隆盛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琳
注册地点:山东省招远市招金路777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货物运输(四类);货运站(场)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进出口业务;承办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陆路、海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包括集装箱、装卸、加工包装、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玲珑热电、兴隆盛物流是玲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玲珑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玲珑集团签订的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1、协议有效期:有效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服务内容:餐饮、住宿、绿化等后勤服务;会议场所租赁、员工培训等培训服务;房屋、场地租赁服务;车辆销售、维修、维护等车辆服务;药品销售、体检等医疗服务;动力及能源供应、货物运输、报关、铸件等服务;
3、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指导价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规定的执行市场价。
(二)与玲珑热电签订的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1、协议有效期:有效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服务内容:电力、供热、供水、铸件服务;
3、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指导价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规定的执行市场价。
(三)与兴隆盛物流签订的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1、协议有效期:有效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服务内容:物流运输服务;
3、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指导价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规定的执行市场价。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框架协议系本公司与关联方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以公司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签订的,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服务供应框架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锋、王琳、刘占村、王显庆、张琦、杨科峰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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