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中安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因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批结果为准;若公司2019年年度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上交所出具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时间
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31日、2020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四、其他事项
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服务,目前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2019年度审计结果及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预约披露日期已变更为2020年4月29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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