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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1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由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方式发行本公司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18年7月18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共5,000,000.00 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350,000.00 元。

  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额为人民币49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4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3,5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9,466,431.6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与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四川安井“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无锡民生“年产7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公司与无锡民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并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新设募投资金存储账户。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止2019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9,466,431.63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注1:初始存放金额490,000,000.00元为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10,000,000.00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650,000.00元。

  注2:2018年7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636888877)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专户银行账号:125308292285)转入150,000,000.00元。

  注3:2019年6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账户(专户银行帐号:636888877)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专户银行账号:84100078801900000151)转入15,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392.42万元(含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理财产品收益等),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633.25万元。

  置换金额已经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424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2018年8月,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9,633.25万元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19年5月13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9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认购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1、该理财产品于2020年2月10日到期并收到理财收益73.09万元。

  注2、该理财产品于2020年1月13日到期并收到理财收益70.47万元。

  注3、该理财产品于2020年1月21日到期并收到理财收益33.83万元。

  注4、该理财产品于2020年3月26日到期并收到理财收益27.67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的业务规划与战略规划,结合现有募集使用进度,为了提高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讨论后作出谨慎决定,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四川安井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无锡民生年产7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增“无锡民生年产7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无锡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注:四川安井年产15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一期项目部分主体车间已完工投产,工程已整体竣工,募集资金已投入23,753.60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投入部分)。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4日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投入部分等。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投入部分等。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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