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定2020-00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2262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服务于一体的建筑行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水利水电及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水力、风力、太阳能光伏清洁能源发电业务以及风电塔筒装备制造业务。
(一)行业情况
当前世界经济贸易增长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当下我国经济正处转型关键期,内需相对不足,为了保障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基建投资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将成为政府“稳增长”政策的关键着力点。2019年,在我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回暖复苏,给施工企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机遇。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成本显著降低,开发建设质量和消纳利用明显改善,清洁能源发电前景广阔。与此同时,能源技术革新带来的能源新技术、新装备快速涌现,给能源装备制造行业带来发展和机遇。
1.工程建设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投资规模仍然较大,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国务院《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以及我国水利规划等,“十三五”期间水利建设投资初步估算规模为2.43万亿元,较“十二五”规划投资规模增长35%,较“十二五”时期实际投资增长20%。国家明确加快建设一批引调水、重点水源、江河湖泊治理、大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推进引江济淮、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前期工作,适时推进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等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据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司长石春先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提前谋划了一批比较重要的、前期工作条件比较好的重大工程,预计近三年有一百多项(其中2020年有几十项),投资规模将超过一万亿。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实施方案》、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广东省“十三五”水利建设项目共88项,投资规模为1,803亿元,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大力推进雨洪资源利用等节约水、涵养水的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对澳门第四供水管道建设等,加强珠江河口综合治理与保护,推进珠江三角洲河湖系统治理,广东省计划2018年至2022年,投入171亿元,治理中小河流7848公里。
(2)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随着都市圈建设的加快、城镇化率的进一步提高,未来城市轨道交通的需求还将进一步加大,城轨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国务院《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明确要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比2015年增长近一倍,约6000公里。2020年预计完成铁路投资8000亿元左右,公路水路投资1.8万亿元左右。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2020年广东省共安排省重点项目1230个项目,总投资5.9万亿元,其中,广州有51个交通项目列入该计划中;到2020年,广州建成开通城市轨道交通里程超过520公里,形成“环线+放射线”地铁线路网,到2035年广州城市轨道网络达2000公里。
2.清洁能源发电及装备制造
随着能源转型步伐加快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不断提高,完成规模化开发的水电发展趋于平缓,风电、光电和核电发展进入快车道。另外,我国清洁能源消纳情况持续向好,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解决清洁能源的消纳问题提出了要求、确定了指标,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清洁能源消纳新机制。2020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
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全国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
根据《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2016-2030年)》,到2020年底,广东省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容量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建成投产200万千瓦以上,初步建成海上风电研发、装备制造和运营维护基地;建设阳江海上风电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形成300台套5兆瓦及以上风电机组整机、叶片和塔筒规模的产能,整个产业基地实现产值500亿元。到2030年底,广东省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000万千瓦;通过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带动广东省风电装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建成投产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0万千瓦,形成整机制造、关键零部件生产、海上施工及相关服务业协调发展的海上风电产业体系。
(二)市场竞争格局及市场地位
1.工程建设:在水利水电业务上,公司施工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成熟,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承建了包括广东飞来峡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在全国尤其是在广东、四川、湖南等地区具备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在轨道交通业务上,公司作为第一批参建广州地铁、珠三角轨道交通的施工单位,历经了广州市、珠三角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的发展和变化,也参与了南昌、武汉、无锡等地的地铁建设。公司拥有18台盾构机,轨道交通施工技术先进、经验丰富,工程质量优良,且具有轨道交通施工技术的研发优势,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清洁能源发电及装备制造:行业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市场参与者众多,清洁能源市场竞争较激烈。公司拥有丰富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以及风电塔筒制造等方面的经验,项目建设质量优良、速度快,科学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收益。截至2019年底,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1,262.33MW,其中水力发电213MW,风力发电623MW,光伏发电426.33MW。由于受“三北”地区弃风弃光影响,公司积极调整投资策略,将重点往东部沿海,中部转移,目前,公司一方面积极推动东部和中部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并抢占优质资源,优化公司清洁能源布局,推动公司清洁能源业务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在巩固原有陆上风电塔筒业务的基础上,紧跟海上风电政策和市场动向,积极发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务,研发海上风电塔筒、导管架及钢管桩的生产技术,大力培育发展装备制造业务,抓住广东海上风电大发展机遇,深耕风电装备制造市场,打造风电装备制造中心和设备安装专业团队。截至2019年底,公司装备制造业务在手订单约15亿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及贸易增速下滑,中国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显现。在我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随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回暖复苏,使建筑业发展形势实现了一定程度好转,全国建筑业企业生产能力提升,生产规模一定程度增长,承接工作量稳步提高,行业实力显著提升。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仍然是能源发展的主流,国家依旧大力支持和鼓励清洁能源的发展,将其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公司着力打造“一专多能”的综合建设实力和“投、融、建、管、营”全产业链,努力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工程建设综合服务运营商。从更高的起点谋划发展方向目标,理清发展思路,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升治理管理水平,提升市场分析和开拓能力,提升科技创新和核心竞争力,更加有力地推动公司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2019年,公司继续做强做优做大工程建设主业,稳妥有序推进清洁能源投资建设,积极开拓装备制造业务,经营发展取得较好成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资产26,047,764,064.96元,比上年度末增长28.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34,933,867.83元,比上年度末增长6.24%;营业总收入11,143,485,046.29元,同比增长3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009,087.42元,同比增长16.57%。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优化经营管理,工程建设实力不断增强。一是工程建设板块改革平稳落地。各经营单位主营业务、经营区域、专业发展、管理模式、发展定位清晰,核心业务和竞争力突出的经营格局全面形成。工程投融资、设计咨询、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的全产业链基本形成。二是发挥特级资质作用,市场拓展成绩显著。2019年,充分发挥公司施工资质齐全、资质等级高特别是水利特级资质核心优势,积极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市场机遇,中标总金额创历年新高,截至年底未完工程量约390亿元,充分体现了公司资质品牌的作用。三是在建项目有序推进,施工实力更加显现。高陂水利枢纽、珠三角水资源配置、三江连通等重点工程,在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管控、文明工地建设、质量管理等,都体现出高标准严要求,得到各方高度评价,进一步提升粤水电在国内水利建设行业的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充分体现公司水利特级资质实力,巩固了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龙头企业地位。
(二)采取有力措施,清洁能源效益持续改善。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西北区域和东南沿海两大板块,业务布局、经营主体及管理架构更加科学合理,经营管理更加集约高效,管理成本下降明显,清洁能源发展态势持续向好。2019年,乳源大布风电二期、山东沾化风电项目一二期实现投产发电。二是做好已投产项目运行管理。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安全良好运行,推进“互联网+智慧集控”运行管理模式,提升电站运管水平,降低运维成本。积极对接政府部门,取得2019年广东电力援疆指标3亿度,解决了新疆弃光弃风限电的被动局面。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全年实现发电收入11.30亿元,效益实现新突破。
(三)紧跟发展步伐,装备制造规模逐步扩大。瞄准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机遇,公司承接了中广核阳江南鹏岛、粤电沙扒、粤电金湾海上风电等项目,成功打入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市场,实现从陆地风电向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的业务拓展。截至2019年底,公司装备制造业务在手订单约15亿元,共有30多个风电塔筒项目合同订单的制造业务正在实施,充分展现了公司装备制造的不俗实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注1:
(1)公司及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承兑汇票进行背书转让或贴现,管理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于2019年1月1日,将应收票据中32,663,149.91元,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应收账款融资。
(2)原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分期收款的BT项目款项,账面价值163,829,074.06元,按合同条款规定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该金额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将该部分金额从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至长期应收款。
(3)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投资,账面价值146,203,468.00元,为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注2:说明与金融工具准则的原规定相比,执行本准则对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重新计量。
(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 年1 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控股子公司韶关翁源县粤水电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瀚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公司全资子公司牡丹江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3)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瑞投资有限公司;
(4)公司全资子公司福鼎市福粤投资有限公司;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扎鲁特旗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6)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海南粤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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