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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近日经网络查询获悉公司持有的京福华越(台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财产份额(以下简称“京福华越”)和京福华采(台州)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福华采”)10%财产份额被司法冻结。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冻结情况

  经公司初步核实,上述司法冻结事项主要系公司与瓦房店第三医院部分原股东30%股权转让尾款纠纷诉讼所致,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运营正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上述司法冻结事项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2020)辽02执50号、51号案件信息;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京福华越、京福华采司法协助信息。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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