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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75                  公司简称:新五丰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65,972,229.85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597,222.99元,加上年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9,737,303.1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69,112,310.01元。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2,675,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580,267.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93%。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属畜牧行业,经营范围为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收购(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除外);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投资食品加工业、管理顾问咨询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上述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由本企业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肉品销售以及饲料加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生猪、肉品和饲料。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生猪业务,是国内活大猪出口商之一。随着公司近年来积极推进生猪屠宰、冷链物流和生猪交易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公司已建立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形成了生猪、肉品和饲料等层次丰富的产品结构,并实现生猪产品在内地和港澳两个市场优化配置。

  2、公司经营模式

  作为国有控股的以生猪养殖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致力于建设“安全、营养、高效、优质、低耗、绿色和生态”的生猪产业体系。公司以生猪养殖为基础,建立了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通过构建高效的整体运营体系,实现了对产业链中各环节产品质量的控制、产品结构的优化,使公司拥有生猪、鲜肉、冻肉等生猪产业链上的多样化产品种类以及生猪出口、内销、鲜肉商超专柜、电话订购等丰富的多层次产品销售渠道。

  (1)生产模式

  ① 生猪饲养

  公司的生猪饲养包括自养模式和“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两种。公司生猪自养实行自繁自养、集约化、一体化的养殖经营模式,现有自有规模养殖基地13个,租赁养殖基地24个。“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是公司负责提供仔猪、饲料、疫苗、兽药、技术指导及合格商品猪的回收、销售等一系列服务;合作农户负责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猪舍及饲养工具,并负责猪的饲养管理、消毒防疫等工作。公司与合作农户的合作是委托养殖行为,合作农户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生产管理办法进行饲养,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公司主要承担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合作农户主要承担饲养过程中的风险。

  ② 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

  公司生猪屠宰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广联公司负责,广联公司拥有每年单班70万头的生猪屠宰加工能力和4万吨的冷库储藏能力,屠宰分割并加工成鲜肉、白条或冻品后对外销售。

  ③ 饲料生产

  公司饲料生产主要由生物科技分公司和动物营养分公司负责。其中,生物科技分公司生产复合预混合饲料,动物营养分公司生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

  3、销售模式

  公司生猪销售包括出口和内销两大部分,生猪出口主要通过由商务部指定的五丰行有限公司、广南行有限公司、香港农业专区有限公司和南光贸易有限公司等四家代理商采取拍卖的方式以经公开竞价形成的最终价格在香港、澳门市场销售;生猪内销则是由公司根据生猪出栏及市场情况销售给下游生猪贸易商户或食品加工企业。生猪内销主要是以商品猪为主,主要由客户在公司生猪销售信息平台上通过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销售。

  鲜肉销售主要是公司通过优鲜食品、晨丰食品、广联公司以商超专柜、机构客户、社区专卖店、电话订购以及销售肉产品深加工企业等渠道向终端消费者提供鲜肉产品。公司冻肉业务则主要是冻肉收储和冻肉贸易。

  饲料销售则主要是公司饲料生产加工自用(包括自养和代养)和对外销售,公司饲料业务主要服务于公司生猪养殖,对外销售量小,对外销售的客户主要包括饲料经销商和下游养殖场。

  4、行业情况说明

  (1)生猪养殖行业是我国的传统行业,但生产集中度仍然较低。从事生猪养殖的主体长期以进行育肥养殖的散户为主,养殖方式主要为庭院式散养。虽近年来行业养殖方式正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但目前行业仍处于集中度低、龙头企业亦缺乏定价权的局面。

  (2)猪肉需求量大,规模化发展空间广阔。猪肉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副食品,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7,649万吨,其中猪肉产量4,255万吨,占猪牛羊禽肉类产量的55.63%。(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规模化养殖加快扩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并朝着一体化、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至2014年,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比重达41.8%,比“十一五”末提高了7.3个百分点。根据农业部《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至2020年,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比重将达5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8%左右;到2025年,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以上。(数据来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农业部《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

  (4)自2018年8月首次爆发非洲猪瘟以来,疫情迅速在全国范围内蔓延,导致生猪产能下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生猪存栏31,041万头,同比下跌27.5%;生猪出栏54,419万头,同比下跌21.6%。(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5)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2016年后,2017年、2018年商品猪价格整体处于周期的下降阶段,生猪价格持续下降。2019年受猪周期、非洲猪瘟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生猪产能下降,猪肉市场供给持续偏紧,全年均价同比涨幅较大。2019年猪肉价格上涨42.5%;2019年12月,全国活猪平均价格33.28元/公斤,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38.57%。(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期内各主要业务模块完成情况如下:

  1、生猪出口:本期完成生猪出口销售收入7,131.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72%。本期出口2.49万头,较上年同期减少5.32万头,减少68.12%,其中自有猪场出口0.21万头,较上年同期减少3.08万头,减少93.62%。出口收入下降的原因是由于国内以及香港均检出非洲猪瘟疫情,内地供港业务多次被政府整体叫停,各地海关调整供港猪检验检测及运输等各环节的流程,加强监管力度,国内供港生猪数量整体大幅下降。同时,由于内地口岸供港路途较远,为降低长途运输可能带来的疫病感染风险,确保生猪安全,公司主动调整了销售策略,从而导致出口数量减少。

  2、生猪内销:本期完成国内销售收入93,918.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3%,原因主要是本期生猪销售价格上涨。

  3、饲料营销:本期完成饲料销售9,589.01吨,较上年同期减少45.65%,完成销售收入2,742.09万元,收入与上年同期比减少47.38%。销售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受市场需求量下降影响,饲料的外销量下降。

  4、原料贸易及其他:本期完成销售收入31,206.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8%。

  5、鲜肉业务:本期完成销售收入4,02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77%。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上生猪供应紧张以及鲜肉市场需求不振,鲜肉销售量下降。

  6、冻肉业务:本期实现销售收入9,341.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3.21%。主要原因是本期市场上生猪供应紧张,使得冻肉销售量及价格的大幅增长。

  7、屠宰冷藏业务:本期实现销售收入64,271.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57%。

  六、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公司按照上述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4)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①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②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③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④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该准则。执行该准则对公司本报告期财务数据无影响。

  5、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九、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公司)、扎赉特旗天和粮食有限公司和湖南优鲜食品有限公司等1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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