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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6年4月10日,并于2014年5月19日变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6层ABCD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2018年度增加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共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容诚事务所业务收入合计69,904.03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容诚事务所共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 73.48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施琪璋,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12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其他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薛海燕,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参与过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其他兼职。

  签字会计师:李飞,中国注册会计师,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9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其他兼职。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项目费用合计88万元。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收费原则较2019年度未发生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容诚事务所的相关业务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业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因此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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