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7,786,601.71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000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既能实现公司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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