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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撤诉裁定书及判决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公告编号:临2020-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2,083,634.43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收到的20起虚假陈述索赔诉讼判决及裁定中,公司需赔偿共计928,284.00元;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案件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当期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一审裁判的生效情况积极应对,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宁中院”)发来的案号为(2019)桂01民初1976号等20份裁判文书,对公司涉及的20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进行了一审裁判,现将相关裁判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金长根等20名自然人

  被告: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

  二、案件基本情况

  因公司在前实际控制人顾国平、鲜言控制期间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原告方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南宁中院提起诉讼。

  三、原告的诉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2,083,634.43元。投资者乔俊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其赔偿诉求由16,092.00元变更为161,915.67元,故总涉案标的由1,937,810.76元,变更为2,083,634.43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四、案件判决及裁定情况

  上述20起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案件,其中16起公司合计需赔偿928,284.00元;4起裁定同意原告撤回起诉,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案件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当期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更新调整,实际对公司的影响以最终生效的裁判为准。

  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发布了《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临2019-097),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相关信息进行了详细披露,此次收到的20份裁判文书均为此前已披露案件中部分案件的一审裁判。

  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相关诉讼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后续公司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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