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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高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购买了7,500万元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202002790】及7,500万元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202002791】。现就相关明细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2790】、【CSDV202002791】

  2、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3、认购金额:15,000万元

  4、收益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每个观察日,挂钩指标始终大于基准值减 0.022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保底收益率【1.30%】(年率);如果在观察期内某个观察日,挂钩指标曾经小于或等于基准值减 0.0220,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最高收益率【6.10%】(年率)。

  5、收益起算日:2020年4月10日

  6、到期日:2020年7月13日

  7、期限:94天

  8、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一)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运行,由此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也可能导致本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二)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挂钩指标价格变化将可能影响客户无法获得高于保底收益率的产品收益。

  (三)流动性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赎回机制,客户在产品期限内没有单方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四)信用风险:在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五)提前终止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若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可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信息传递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中国银行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七)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八)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银行有权利宣布产品不成立。此时,客户应积极关注中国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九)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率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非因中国银行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中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

  2、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3、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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