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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及泡沫包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塑料包装膜、塑料托盘、塑料缓冲材料(主要是EPE缓冲材料)、聚苯乙烯泡沫(EPS)、及其与辅料组装形成的复合包装材料等包装材料,主要应用于计算机、智能手机、家用电器等电子产品的生产周转及销售包装。2019年6月,公司收购东莞群赞85%的股权,公司业务扩展至锂电池新能源及3C消费性产业,主要产品有无线充、移动储能电池、两轮车动力电池、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器具等,主要应用于移动智能设备、智能电器电源等的设计和制造。

  公司的经营方式是根据客户需求从事来样订单生产,同时根据客户的产品特性、技术要求等,进行相应的包装设计和包装产品开发。公司凭借规模和全国布局优势,能够快速整合资源,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及产品配送等所有工作。同时,公司采取常备安全库存,能够快速响应客户订单,符合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行业的需求特征,进而增加了客户的粘性。

  公司所处行业为塑料包装行业,根据服务的主要客户群体划分属于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塑料包装行业,行业主要受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和家电行业影响。报告期内,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较快增长,生产与投资增速在工业各行业中保持领先水平。其中,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30%,增速比上年回落3.80个百分点。2019年1-11月全国家用电冰箱产量同比增长4.00%,房间空气调节器产量同比增长5.80%,家用洗衣机产量同比增长10.10%。

  公司历来重视产品质量,在行业发展初期率先引入品质管理,是行业内率先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双认证的企业。公司历来重视环保材料的开发,是行业内首批执行欧盟RoHS标准的企业。公司与国内外著名的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等大型制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已奠定在塑料包装行业的领先地位,同时也参与起草了多项国家包装标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处在下行周期中,国内竞争激烈的包装行业除了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的风险,还要应对行业内环保政策趋紧带来的压力。面对重重困难,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遵循既定战略和经营策略,领导全体员工在挑战中寻求机遇,积极打造大客户开发平台拓展新客户,同时,巩固深挖现有老客户,提升供应量;致力于给客户提供整体包装设计解决方案,努力由塑料包装生产制造商向整体包装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在保证业务规模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通过业务规划调整及收购等,将公司原有包装业务理顺的同时,创新业务拓展至锂电池新能源产业,实现产业多元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2,560.12万元,首次超过10亿元,同比上升45.40%,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505.56万元,同比上升10.64%。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1、业务方面,公司各利润中心加大对重点大客户的维护及优质新客户的开发,深挖客户需求,以提供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来实现新的利润增长。报告期内,由总部统筹规划,成立了成都启恒作为大客户统一配置服务的平台,加大力度主攻开拓新型显示产业链配套材料领域的市场;将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盈塑变更为深圳启明作为公司在整体智慧包装领域的战略布局,为客户提供从可视化包装方案开发、测试打样、到提供在线包装加工的一条龙服务,提高公司现有产品价值,提升盈利空间;完成了对东莞群赞85%的股权收购,实现公司绝对控股,使公司的业务由单一传统产业延伸至锂电池新能源及3C消费性产业,实现公司产业多元化发展;基于对全球贸易局势的预判,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启动了在泰国购地建厂的海外投资计划。

  2、生产方面,完善生产内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生产制度,落实以效益为核心的精细化管理,开展降本增效活动,提高生产质量及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各利润中心生产部门积极提升产品生产质量,精益生产严控库存,淘汰更换老旧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落实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3、管理方面,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调整内部股权架构,提升母公司战略投资和监督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强化应收账款特别是逾期账款管理以及存货管理,借助人力资源系统进行人力成本管控,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4、公司继续加大对全生物降解产品项目的研发投入,结合客户需求不断对配方和工艺进行改良,深挖新产品潜在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生物降解缠绕膜、信封袋、自封袋、高挺度可涂胶PLA薄膜等工业包装及民用产品市场积极开展应用推广工作。可视化塑料包装材料属于新型外包装,多用于家电产品外包装,具有良好的展示效果,并较纸箱包装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欧美国家应用可视化塑料包装较为广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与海尔、美的、海信等核心客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方式,积极挖掘可视化包装市场。

  5、资本运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趋势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经公司综合内外部各种因素的考虑和审慎分析,公司已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新增合并范围:

  2、本期减少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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