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0-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0404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055,629.4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00,768,098.35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0元,减去2019年6月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9,700,402.5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36,123,325.33元。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20,024,939.1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5,665,524.99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0元,减去2019年6月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9,700,402.50元,母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5,940,183.3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19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5,940,183.35元。
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亏损;2020年全球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全球经济存在下行风险,公司重点客户境外订单减少将对公司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2019年针对全球贸易局势的变化,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在泰国投资设厂。截至目前,泰国公司已注册完毕,2020年将按计划展开购买土地、基础建设、采购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准备工作,随着项目逐步推进,对资金需求将日益增大。
综上所述,为满足公司未来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便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多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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