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公司预计2020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的,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实际业务量为准,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保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2020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我们对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与2020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做出的合理预测,是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且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双方公平协商的方式确定并签订工程合同,公司与深圳爱淘苗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采购是通过采购平台询价、比价、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而确定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保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文胜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30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279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产业项目研发、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投资、租赁,酒店管理,财务咨询。
截至2019年9月30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574,597.81万元,净资产为1,327,900.53万元,营业收入951,408.82万元,净利润50,534.62万元。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12.5%的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2)深圳爱淘苗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卫华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2月17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B栋8层810-815
经营范围:苗木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国内贸易。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深圳爱淘苗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291.96万元,净资产为206.70万元,营业收入15.58万元,净利润-396.97万元。
深圳爱淘苗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履约情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公司向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双方公平协商的方式确定并签订工程合同,为关联人提供园林设计、施工等服务。提供园林施工、养护服务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园林行业定额收费标准,结合当地的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提供园林设计服务根据行业标准和项目所在地的发展水平,结合项目标的定位、工程投资额、设计要求等因素,双方共同协商达成。
2、公司向深圳爱淘苗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苗木通过向采购平台发布采购需求,公开询价、比价,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当地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共同协商达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一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正常的商业往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且根据市场化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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