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此,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下午15: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浩成先生通讯方式出席)。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因此公司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186,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5%。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库存股份数量为1,719,019股,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则库存股数量将减少721,000股,减少后的库存股份数量为998,019股。结合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的提案,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规模,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份998,019股。在不考虑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因素的前提下,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并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68,000,000股减少至167,001,981股,注册资本将从168,000,000元整减少至167,001,981元整。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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