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3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107.75万元(该金额为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金额18,595.9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金额为8,689.91万元,包括厂房新建和更改以及配套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848.00万元;设备投资8,058万元,包括以下四个部分:设备改造,增加新的产能以满足生产;通过设备升级,提高环保水平和生产效率;更换匹配智能生产的机器设备;新增设备,以满足新产品的生产。
预计效益:本项目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30,372.70万元(不含税),年均税后利润为3,335.87万元(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公司根据制定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时的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8,174.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8,174.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491.06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491.06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厂房新建及配套项目、新增产能、设备改造等已经完成并已投入生产使用,能够满足目前的生产需求,无需继续投入资金。
3、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另外,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鉴于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91.06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二)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公司
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15,14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140.00万元,全部为设备投资,项目建设分为三部分:通过设备改造,增加新的性能以满足生产;通过设备升级,提高环保水平和生产效率;更换匹配智能生产的机器设备。
预计效益:本项目作为对原有设备的升级改造,不扩大产能,因此不进行效益测算。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5,14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4,601.1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616.69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77.88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完成设备改造、设备升级,以及更换匹配智能生产的机器设备,够满足目前的生产需求,无需继续投入资金。
3、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紧贴市场变化,对原有设备的升级改造,形成了资金节余。另外,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鉴于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16.69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四、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劲嘉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完成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劲嘉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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