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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6,853,393.5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057,137,611.7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34,246,612.55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62,793,200股为基数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153,256,9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拟分红金额占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7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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