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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转股代码:191528            转股简称:长城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受托方: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概况

  1、 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 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4、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5、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低风险现金管理主要包括债券投资、货币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

  6、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7、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依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财务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3.78%,公司本次申请未来一年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为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和现有理财金额(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39.7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78.16%,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1.7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投资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将选取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提供的中短期、风险可控的、不同货币计价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单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现金管理,使用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 监事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下,使用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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