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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转股代码:191528            转股简称:长城转股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先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2019年度报告》及《长城科技2019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长城科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长城科技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838,116.54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22,577,060.67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257,706.07元;

  2、扣除1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110,319,354.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4,638,985.53元,扣除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26,760,000.00元,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8,198,340.13元。

  3、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401,6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49,952,463.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05%。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长城科技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

  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下,使用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长城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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