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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管理层认为,截至目前没有发现新的推翻之前判断的法律证据,没有发现预计负债无法转回的情形,没有发现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告的情形。但不排除,有新的证据和新的法律意见出现,导致业绩出现修订的情况。因受疫情影响,审计机构尚未完成所有的审计程序,步森股份管理层正在积极配合审计机构的工作,最终的财务处理正在和审计机构积极沟通,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是否能扭亏为盈,以会计师事务所给出的最终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如果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然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4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19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9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本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预计首个会计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后其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2、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0万元-4000万元。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是否为正值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数据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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