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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
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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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7号”核准,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林电气”)于2017年4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3,334万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吴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17年4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在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其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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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根据《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代表人审阅了科林电气2019年持续督导期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等文件。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

  三、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2019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科林电气不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保荐代表人姓名:冯 颂  王 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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