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020/4/16-2020/7/17
一、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在中国银行办理了委托理财业务,合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现金理财产品,具体详见《春风动力关于理财到期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该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公司实际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44.38万元。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7]130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实际发行价格13.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334,242.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6,490,56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843,676.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7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76)。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月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3.60%
认购金额:4,000万元
认购期限: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7月17日,共计92天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主要投资于理财资金池。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中国银行(601988、HK03988)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48%,公司本次合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1.54%,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任意时点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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