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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6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的子公司浙江围海贸易有限公司、围海控股的关联方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全宏先生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及越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状》,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浙02民初1088号、[2019]浙02民初1089号、[2019]浙02民初1090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2019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关于公司起诉相关被告损害公司利益并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民辖终52号】、【(2020)浙民辖终53号】、【(2020)浙民辖终5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裁定情况

  1、撤销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2民初1088号、[2019]浙02民初1089号、[2019]浙02民初1090号民事裁定;

  2、本案移送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诉讼审结之前,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民辖终52号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民辖终53号

  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民辖终54号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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