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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6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围海股份”)于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62),公司定于 2020 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关于增加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截至发函日,围海控股持有公司股票49,269.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6%。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围海控股提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选举李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李晓龙简历附后)。

  根据相《公司法》和《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提交程序合法,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变动后的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9:15至2020年4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李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邮编:3151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联系人:于良、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10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会务常设联系人:于良、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10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6”,投票简称:“围海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四

  李晓龙先生简历:

  李晓龙先生,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任中共黑龙江肇源县委党校助教,1996年7月至2007年8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讲师, 2007年8月至今,任天津财经大学副教授。曾任中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西安天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晓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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