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0-02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1-12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2019年年度报告》与《东方环宇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顺利地完成了2019年度审计任务。同意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本议案其他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不以监事职务取得津贴。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完成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环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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