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董事刘成敏先生因疫情滞留美国委托独立董事王琨女士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孙红斌先生、冯建亮先生、徐小凤女士及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夏善红女士、王田苗先生、王琨女士、原独立董事肖星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46,719,107.90元,2019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净利润为8,831,910,760.16元,资本公积余额3,030,803,915.63元;报告期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9,163,016,394.27元。
拟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和审计机构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澳新银行等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保函以及贸易融资等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事宜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本额度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歌尔泰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用于日常经营等流动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0、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预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0,000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此交易额度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因国际业务的持续发展,外汇收支不断增长。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开展货币类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已成为公司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公司拟定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投向为有担保的债券或有担保的其他投资,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认定的风险投资行为。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电声园一期综合楼A-1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9年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勤勉尽责,其出具的报告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人民币2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2020年预计与关联方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为歌尔集团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姜龙先生为歌尔集团董事,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段会禄先生为歌尔集团董事,以上3位董事属于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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