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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79               公司简称:会稽山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2068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2所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稽山公司16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6,450,677.1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9,919,376.01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991,937.60元之后,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 704,610,735.79元,扣除本年度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54,608,838.90元后,合计201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4,929,335.30元。

  2020 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2019年度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支付的回购金额79,960,470.22元(不含交易费用),占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比例为48.04%,已满足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2019年度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黄酒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等业务,自设立以来至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以“向消费者奉献绿色、健康、安全的饮品”为已任,沿续百年酿制工艺,精心酿制生产黄酒基础酒和黄酒瓶装酒。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拥有“会稽山”、“西塘”、“乌毡帽”、“唐宋”等主品牌,主要生产会稽山纯正、会稽山1743、水香国色、帝聚堂、大师兰亭、西塘本酒、乌毡帽冻藏冰雕、绿水青山等系列黄酒产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15,细分类为黄酒酿造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98%以上。主营业务收入为黄酒产品的销售,黄酒产品属于大众快速消费品,主要用于饮用,消费群体为消费者个人;其他业务收入为公司少量的白酒副产品等的销售。公司黄酒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浙江地区、江苏地区和上海市等黄酒的传统消费区域,并建立起了全国性的销售渠道,还远销日本、新加坡、港澳及欧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以推动黄酒行业发展为目标,一直致力于黄酒企业的转型升级、黄酒文化的传播推广和黄酒消费的引导,持续推进管理创新、产品创新、营销创新和技术创新,以江浙沪市场为核心,积极拓展全国化市场营销网络,促进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2、经营模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研发、生产、销售黄酒产品为主进行日常运行管理,通过生产技术进步,丰富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求,拓宽营销渠道,持续提升产品价值,努力提升企业价值。

  研发方面,公司基于市场需求,不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新产品的开发能力;根据消费趋势,对现有产品进行持续优化升级,不断巩固和提高现有产品的市场地位。

  生产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传统工艺、现代设备与智能控制相结合的酿酒方式,融入信息化手段,将新技术应用到智能化酿酒系统,提动生产效率和酒体品质;同时,严把生产安全关、质量关,已经建立健全了一整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完整的企业标准管理体系。

  销售方面,公司实施“深耕核心市场、开发潜在市场”的策略,经过多年积累,建立了全国性的销售渠道和营销网络。国内营销网点主要由经销商、商超卖场和直销网点等共同组成,覆盖全国20余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有效带动了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的推广。

  3、行业情况说明

  黄酒是世界三大发酵酒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作为中国独有的酒种,黄酒的酿造技术独树一帜,堪称“国粹”。绍兴黄酒约有 2500 年的发展历史,我国古代史料《左氏春秋》和《吕氏春秋》对绍兴黄酒均有所记载,同时与绍兴黄酒有关的文化典故也十分丰富。绍兴黄酒以其悠久的历史传承、独特的酿造技术,已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绍兴黄酒作为一种富含历史、文化底蕴,低酒精度、高营养的酒种,充分迎合了国内消费者对酒类消费升级的趋势,但是受历史、文化和地理等诸多因素影响,黄酒行业区域经济的特征显著,其生产、消费仍主要集中在江浙沪等传统黄酒消费区域。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和对黄酒营养功能的进一步认识,与其他行业相比,黄酒行业周期性特征不突出,随着消费升级及全民健康意识的提升,黄酒行业未来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同时,黄酒行业的升级趋势将更加明显,通过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黄酒行业已逐渐摆脱单纯依靠“以量取胜”的低毛利发展模式,逐渐拓展为追求高品质、高价格细分市场的高毛利发展模式。

  此外,绍兴黄酒作为低酒精度品类,在大众自主消费中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尤其是大型黄酒企业的产品品质优良、历史悠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更具备了大众消费升级的空间,因此,在未来几年,行业资源整合将成为黄酒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黄酒行业集中度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增速减缓等因素影响,黄酒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公司积极应对经济大环境的压力,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业务结构,拓宽营销渠道,主要经营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总体上仍继续保持了平稳发展趋势。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103.7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 ;利润总额22,989.49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45.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52,598.8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6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5,182.6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06%。

  1.1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黄酒销售,黄酒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2.18%。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主要在国内市场,2019年公司国内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8.89%,国外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11%。

  (3)公司主要产品为黄酒瓶装酒,按出厂价分为普通黄酒、中高档黄酒。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206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2所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稽山公司16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二条规定,如果认为必要,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中提供补充信息,以提醒使用者关注。上述强调事项尽管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2中披露,但会稽山公司因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股份被全部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在报告正文中提醒财务报告使用者关注。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专项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已知悉该强调事项的说明

  截至审计报告日,精功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64,000,000 股已全部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司法冻结和轮候司法冻结。2019 年 9 月 17 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精功集团管理人,会稽山不在重整申请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分别于2019年 4 月 4 日、2019 年 4 月 10 日、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年 7 月 22 日、2019年 8 月 8 日、2019 年 9 月 4 日、2019 年 9月 18 日、2019 年 11月8日、2019 年 11月22日、2020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2019-027、2019-044、2019-055、2019-057、2019-074、2019-075、2019-091、2019-093、2020-014)。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的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积极化解上述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该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外,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6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会稽山(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绍兴会稽山经贸有限公司、绍兴中酒检测有限公司、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会星星在酒类销售有限公司和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八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虞伟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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