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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4月7日以书面文件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0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6人,董事高宏波先生和独立董事朱列玉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0-11。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6,132,048.03元,2019年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32,375,532.0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2,216,975.22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盈利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3,790,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人民币,不送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阅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蔡飚先生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蔡飚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陈子召先生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陈子召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黄万兴先生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黄万兴先生回避表决。审议欧立民先生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缪安民先生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刘汉林先生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陈增玲女士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朱小宁先生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苏东明先生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王振秀女士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沈蔚涵女士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曾锦炎先生2019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和2017年7月2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的修订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0-12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智能数字化种猪繁育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智能数字化种猪繁育一体化项目。项目投资预算10231.2万元,项目竣工达产后,预计可新增能繁母猪存栏2588头,预计年出栏优质二元种猪18000头、优质猪苗及商品肉猪42000头及部分淘汰母猪。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预算范围内负责广丰农牧投资建设该项目一切运作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20-13《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公司定于2020年5月11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解除朱小宁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朱小宁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于2020年3月6日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及没收违法所得,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了《刑事判决书》、《裁判文书生效证明》[(2020)粤0103刑初54号]。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朱小宁已不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董事会同意解除朱小宁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朱小宁解除副总经理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六项议案需向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报。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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