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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4月16日上午在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17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少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巨潮网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62,319.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02%;营业利润42,054.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2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4,730.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0.29%。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7,303,953.80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2,328,309,944.36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675,613,898.16元;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799,783.01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7,799,783.01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1,304,786.47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11,319,118.61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755,67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在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尚余2,535,752,118.61元,全额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意愿、外部经济环境、公司运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编制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出具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办法》。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奖励金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各岗位的责任大小、所需要的技能、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见下表。绩效奖励金根据当年业绩增长情况从增加的净利润中提取不超过5%的比例,具体奖励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独立董事统一为每年人民币100,000元(税前),职工监事薪酬按具体工作岗位薪酬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的基本年薪标准如下:

  单位: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我们同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办法》。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5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不包括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向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为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福费廷、商票保贴、票易票、贴现(包括买方付息贴现业务)及非标准化债权融资业务。拟申请金融机构和对应额度由公司视实际情况按有利于公司的原则选择确认。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可以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以公司同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为便于实际操作,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和办理授信有关的各项文件。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支持子公司业务拓展,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6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拟为其提供担保的6家公司均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允许其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为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得到公司管理层的认真落实。公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方面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符合当前公司的管理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确保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健康运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已建立较为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并能够规范有效的执行。我们认为,董事会《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披露上述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已到期,为最大限度的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申请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由35亿元人民币提升至44亿元人民币(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且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以及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的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以往进行投资理财的管理经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我们同意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十五)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19年12月31日)》。

  鉴于公司现任九名董事中的周少雄、周少明、周永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周力源为周少雄之子,以上四人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风险目前可控。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对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19年12月31日)》】

  (十六)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3月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期限三年,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包括存款、结算、票据、信贷以及财务公司可提供的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其中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入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鉴于原协议将于2020年4月23日到期,为充分发挥财务公司的功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入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鉴于公司现任九名董事中的周少雄、周少明、周永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周力源为周少雄之子,以上四人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

  3、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应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十七)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原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4月23日,而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在2020年5月8日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才能生效,为保证相关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意财务公司在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8日期间继续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和结算金融服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入财务公司的活期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鉴于公司现任九名董事中的周少雄、周少明、周永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周力源为周少雄之子,以上四人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

  3、双方拟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鉴于公司现任九名董事中的周少雄、周少明、周永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周力源为周少雄之子,以上四人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预案根据交易所的相关指引指定,能够有效地防范、及时控制、降低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在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下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认为:七匹狼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雷根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自身工作安排,雷根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提名吴育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吴育辉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吴育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发展规划及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及子公司业务情况变更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符合《证券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此次章程修订内容,并同意将此修订事项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

  此项议案须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0年4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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