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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84,911,1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784%。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4,908,8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78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郭明明先生、徐春祥先生、周观根先生、何月珍女士、蒋晨明先生、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选举郭明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4,908,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郭明明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2)选举徐春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4,90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徐春祥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选举周观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84,908,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周观根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4)选举何月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4,90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何月珍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选举蒋晨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4,90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蒋晨明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 选举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4,90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蒋建华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胡旭微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胡旭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4,90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胡旭微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选举王会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4,90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王会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选举翁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4,90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翁晓斌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何挺先生、徐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何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4,908,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何挺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2)选举徐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84,90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徐燕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劳正中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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