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04月16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04月05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升浩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书,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按照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正常行权。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对股票期权行权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书,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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