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8,134,782.20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6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7.95%。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本次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2019年半年度,公司以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6,6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送0股,转增0股,总计派发现金股利6,66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7.95%。2019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0月24日实施完毕。
综上,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包括2019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合计13,320.00万元,占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5.91%。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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