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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9-00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陈卫、独立董事刘升平、独立董事傅黎瑛、独立董事吴清旺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份扣减公司回购股份账户数量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19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能认真、勤勉地履行审计职责,恪守保密义务,保证了审计质量和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提请董事会讨论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拟定2020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85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年度审计工作原因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董事会讨论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年度审计工作原因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提案》

  2019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

  上述议案中关于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提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对下属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核定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有关项目的延续性,公司在新年度仍需向银行借款。根据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和经营计划,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及下属公司2020年度借款额度为6.35亿元人民币。

  同时,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在借款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之内,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此议案金额为公司借款的最大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会发生该等金额,具体发生的借款金额,公司将在2020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拟提名陈卫、陈森洁、官勇、吴国明、李阳、赵芳华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宋执环、任明武、沃健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提案》

  为使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履职条件,并支付其相应的报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报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为每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供人民币10万元(含税)/年的报酬。

  本提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

  陈卫:男,1975年出生,大学学历。1999年至2000年任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2年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至今任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陈森洁: 男,1949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上虞灯泡总厂厂长、浙江照明电器总公司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获浙江省首届“十大发明家”,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称号。2003年2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官勇:男,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光源与照明工程专业。1997年7月至2000年10月先后担任飞利浦照明技术中心产品开发工程师、副经理; 2000年10月至2007年1月先后担任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工程技术部经理、制造经理;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担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吴国明: 男,1970年出生,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上虞灯具厂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199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亚太事业部总经理。

  李阳:男,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光电子技术系激光技术专业。1991年至2006年,电子科技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7年任江苏句容亿灯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产品研究所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兼任公司技术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美洲事业部总经理。

  赵芳华:男,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金融专业。2003 年7月至2011年11月,先后任职卧龙电气运营管理部、卧龙地产董事会办公室、卧龙电气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

  沃健:男,196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2004年至2013年,任浙江财经学院教务处处长;2013年至2015年,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委书记;2016年至2019年,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长。同时兼任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神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执环:男,1962年出生,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浙江大学控制系副主任;2001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工业控制研究所副所长。同时兼任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洁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明武:男,1969年出生,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年4月至今在南京理工大学工作,南京理工大学国家重点学科“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主要成员,智能科学与技术系主任,模式识别实验室主任,江苏省后备学科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无人驾驶汽车、环境感知、图像处理与分析、机器视觉、模式识别,发表论文80余篇,SCI/EI收录20余篇,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接军口863项目3项、军口973项目1项;作为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承接陆军装备部无人驾驶汽车领域的“八五”、“九五”、“十五”和“十一五”的科研项目多项;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参与多项。在“十三五”期间,担任陆军装备部某无人车项目的负责人。同时兼任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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