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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0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如下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7年7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新收入准则”)的通知。新准则修订主要是为了与2014年5月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IFRS 15)保持趋同,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给出了能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的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能更加全面、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暨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新收入准则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收入确认无实质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为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本会计变更事项表示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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