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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配套执行。

  3、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

  2020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的相关通知或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便更加及时、恰当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不重述前期可比数,旧数据影响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019年1月1日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如下: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①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合并财务报表

  B.母公司财务报表

  ②于2019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合并财务报表

  B.母公司财务报表

  ③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整到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调节表

  A.合并财务报表

  B.母公司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3、 新收入准则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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